第八十一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1912/t20191231_304436.html
第二十三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十)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
https://www.gov.cn/gongbao/2025/issue_12026/202505/content_7022576.html
6.1.2 除本规则第6.1.9条、第6.1.10条的规定外,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
7.7.7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七)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
7.7.9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五)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行业政策、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销售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
https://www.szse.cn/lawrules/rule/stock/supervision/mb/t20260424_620193.html
按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事件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做出信息披露。然而查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未发现任何有关的信息披露。